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人数据处理政策

1. 总则

1.1.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联邦法律的要求制定的。第 152-FZ 号“关于个人数据”,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确定了AVELAN LLC(公司注册编码 1097746049455)处理个人数据的程序以及确保个人数据安全的措施,以下简称运营商。

1.2.运营商将在处理个人数据时遵守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作为其开展活动的最重要目标和条件,包括保护隐私权、个人和家庭秘密权。

1.3. 本运营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商可能获取的有关 https://AVELAN.ru 网站访问者的所有信息。

2. 本政策中使用的基本术语

2.1. 个人数据的自动处理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阻止个人数据是指暂时中止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为修订个人数据而需要处理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是图形和信息材料以及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并确保其在https://AVELAN.ru网站上可用性的集合,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是数据库中包含的个人数据以及确保其处理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的集合。

2.5. 个人数据的非人格化是一种行为,如果不使用附加信息,就无法确定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对个人数据的所有权。

2.6.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指在使用或不使用个人数据自动化工具的情况下执行的任何行为(操作)或一组行为(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修订(更新、更改)、提取、使用、转移(传播、提供、访问)、去人格化、阻止、删除、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商是独立或与其他人共同组织和(或)进行个人数据处理,以及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要处理个人数据的组成、个人数据执行行动(操作)的一系列国家机构、市政机构、法人或自然人。

2.8. 个人数据是指与 https://AVELAN.ru 网站的特定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个人数据主体授权传播的个人数据是指个人数据主体通过同意以《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主体授权的个人数据进行传播,从而提供无限制访问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

2.10. 用户 – https://AVELAN.ru 网站的任何访问者。

2.11. 提供个人数据 旨在向特定个人或特定人群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2. 个人数据的传播是指无限制披露个人数据(传输个人数据)或任何无限制推广个人数据的行为,包括在媒体上发布个人数据、在信息和电信网络中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

2.13.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是指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外国境内的外国政府机构、外国个人或外国法人。

2.14. 个人数据的销毁 是指 任何导致个人数据无法挽回的销毁且无法进一步恢复个人数据信息系统和(或)个人数据材料媒体中个人数据内容的行为。

3. 运营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运营商的权利:

– 从个人数据主体处接收包含个人数据的可靠信息和(或)文件;

–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并发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请求,在《个人数据法》中存在规定条款的情况下,运营商有权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 独立确定必要且充分的措施计划,以确保履行《个人数据法》和根据该法通过的法规规定的义务,《个人数据法》或其他联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运营商的义务:

– 应个人数据主体的要求,向其提供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

–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个人数据;

– 根据《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回应个人信息主体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和询问;

– 应授权机构的要求,在收到此类请求之日起 10 天内,向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授权机构报告必要的信息;

– 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对本政策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无限制访问;

–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或意外的访问、破坏、修改、阻止、复制、提供、传播个人数据,以及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其他非法行为;

– 停止个人数据的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停止以《个人数据法》规定的方式和情况处理和销毁个人数据;

– 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4. 个人数据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1. 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

– 接收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除外。该信息由运营商以可访问的形式提供给个人数据主体,并且不得包含与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相关的个人数据,有法律依据披露此类个人数据的除外。《个人数据法》规定了信息清单和获取信息的程序;

–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得或对于所述处理目的而言并非必要,则要求运营商修订、封锁或销毁其个人数据,并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护其权利;

–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提出事先同意的条件,以便在市场上推广商品、作品和服务;

– 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并发送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请求;

– 向授权机构提出上诉,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或就运营商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方面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向法院提出上诉;

– 行使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数据主体的义务:

– 向运营商提供可靠数据;

– 通知运营商有关个人数据的修订(更新、更改)。

4.3.未经运营商同意,向运营商提供有关其自身的虚假信息或有关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信息的人员将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

5.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5.1.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合法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

5.2. 个人数据的处理仅限于实现特定的、预先定义的和合法的目的。不允许处理与收集与个人数据目的不相符的个人数据。

5.3. 不允许合并那些不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的数据库。

5.4. 只有符合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才会被处理。

5.5. 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内容和数量符合规定的处理目的。不允许对已处理的个人数据进行与其所规定的处理目的范围之外的多余处理。

5.6. 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并在必要时确保与处理个人数据目的的相关性。运营商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措施删除或修订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5.7. 个人数据的存储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进行,存储时间不得超过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联邦法律、协议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以及个人数据主体为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除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处理后的个人数据将在实现处理目标或失去实现这些目标的需要时被销毁或匿名化。

6.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

6.1. 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是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49-FZ 号联邦法《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以及后续法规来签订、执行和终止民事合同。

6.2. 处理的个人数据:

– 姓氏、名字、父称;

– 电子邮件地址;

— 联系电话。

7. 个人数据的处理条件

7.1.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个人数据处理主体的同意下进行的。

7.2. 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标,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商的职能、权力和义务是必要的。

7.3. 根据俄罗斯联邦关于执法程序的立法,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司法的实施、审判的执行、其他机构或官员的行为是必要的。

7.4. 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以及在个人数据主体主动签订的协议或个人数据主体作为受益人或担保人的协议是必要的。

7.5. 在不侵犯个人数据主体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个人数据的处理对于行使运营商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标是必要的。

7.6.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由个人数据主体或应其请求提供的无限制访问(以下简称公开的个人数据)。

7.7. 根据联邦法律对需要发布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8. 个人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和其他类型的处理程序

8.1. 为完全遵守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现行立法的要求,通过实施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来确保运营商处理的个人数据的安全性。

8.2. 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8.3. 在任何情况下,用户的个人数据都不会被转移给第三方,除非与现行立法的实施有关,或者个人数据主体已同意运营商将数据转移给第三方以履行民法合同规定的义务。

8.4. .如果发现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以通过向运营商发送通知到运营商的电子邮件地址 info@AVELAN.ru ,并注明“更新个人数据”来自主更新这些数据。

8.5. 个人数据的处理期限取决于个人数据收集目的的实现情况,除非合同或现行法律另有规定。用户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运营商发送通知,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通知的电子邮件地址为 info@AVELAN.ru,并注明“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8.6. 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设施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所有信息均由上述机构(运营商)根据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进行存储和处理个人数据和(或)带有指定文件数据。运营商不对第三方(包括本条款中指定的服务提供商)的行为负责。

8.7. 个人数据主体对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的传输(提供访问除外)以及处理或处理条件(获得访问权限除外)制定的禁令不适用于在俄罗斯联邦法律确定的国家、公共和其他公共利益中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

8.8. 在处理个人数据时,运营商确保个人数据的机密性。

8.9. 运营商应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存储个人数据,其存储时间不得超过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要求,除非联邦法律规定了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个人数据主体是当事人、受益人或担保人。

8.10. 终止个人数据处理的条件可以是个人数据处理目的的实现、个人数据主体的同意期限届满、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者要求停止处理个人数据,以及发现个人数据的非法处理。

9. 运营商对收到的个人数据执行的操作列表

9.1. 运营商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修订(更新、更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访问)、去个性化、阻止、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9.2. 运营商通过或没有通过信息和电信网络对带有接收(或)传输收到信息的个人数据进行自动处理。

10. 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

10.1. 在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活动开始之前,运营者有义务将其进行个人数据跨境转移的意图通知个人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授权机构(此类通知应与处理个人数据意图的通知分开发送)。

10.2. 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运营商有义务从计划跨境传输个人数据的外国当局、外国个人、外国法人处获取相关信息。

11. 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11.1. 运营者和其他有权访问个人数据的人有义务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传播个人数据,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12. 最终条款

12.1. 用户可以通过邮箱 info@AVELAN.ru 电邮联系运营商,获得有关处理其个人数据相关问题的任何修订。

12.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商对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更。本政策无限期有效,直到被新版本取代。

12.3. 本政策的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上免费获取,网址为 https://AVELAN.ru/policy。